《山东艺术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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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民族歌剧《檀香刑》成功首演

   期次:第12期   作者:王志军,彭丽   查看:33   




  本报讯(记者 王志军 通讯员 彭丽)6月23日晚,山东艺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大型舞台创作资助项目、民族歌剧《檀香刑》在山东省会大剧院歌剧厅成功首演。著名作家莫言,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致福,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韩新安,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马啸,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正厅级)黄琦,省文化厅厅长王磊、副厅长张桂林,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姬德君,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王伟,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副处长王莉,省戏剧家协会主席、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张积强,省音协常务副主席武洪昌、秘书长吴可畏,山东艺术学院校长王力克、党委副书记孔祥华,副校长刘晓静、高启光,纪委书记兰绍彤等领导,来自全国各地的著名音乐家、戏剧家、乐评人等专家,学校师生、济南观众近两千人观看演出。
  民族歌剧《檀香刑》根据著名作家莫言先生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由山东艺术学院教授李云涛和莫言先生共同编剧,李云涛历时六年精心打造而成,也是莫言先生诸多优秀文学作品中首部改编为歌剧的作品。作品以清末德国殖民侵略山东半岛引发人民抗击外敌暴行的事件为背景,叙述了带头领导这起反殖民斗争的民间艺人孙丙将被施以“檀香刑”过程中的情仇家恨,映衬出百多年前山东百姓朴素的爱国主义情怀。
  该部歌剧在音乐创作上突出了民族元素,大胆运用山东琴书这种传统说唱形式,与歌剧构成双重叙事结构,并在旋律、和声等方面吸收了高密地方戏曲茂腔的艺术特色,塑造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特色的人物角色性格,更有效地推动歌剧的戏剧性发展。《檀香刑》作为一部民族歌剧,突出了民族、地域特色,生动讲述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故事。
  《檀香刑》是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大型舞台创作资助项目,山东艺术学院是该项目的申报主体,歌剧中的演员,基本来自学校音乐学院的师生,这是学校音乐教学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山东艺术学院教授、著名旅奥歌唱家宋元明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上海歌剧院韩蓬担任主演,著名导演陈蔚执导,青岛交响乐团伴奏,著名指挥家、上海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张国勇执棒。
  现场观众表示,《檀香刑》呈现的是一个史诗式的故事,令人感动和震撼,很好地体现了那个时代的人性和情感,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爱国热情和抗暴精神,是一台有水准、有分量、气势宏大、感人至深的大型民族歌剧。
  据悉,该剧于6月23日至25日在山东省会大剧院演出之后,还将于9月至11月分别在青岛、潍坊等地举行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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